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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精选

示范区创建方案

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第1篇

一、我区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区域总面积1380.54平方公里。现辖4个街道、17个建制镇、1个乡。全区总户籍人口77.6万。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在全国百强县(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测评中居第十二位。2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453美元,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0亿元,全社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68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元。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有机结合,广大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普遍提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已深入人心,科技在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每年组织开展全区性科技活动周、科普节、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科普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我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省首批科技强区、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函大先进分校等称号。但是,我区的科普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如公众科学素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此更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为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三、总体目标

创建科普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科普社会力量的整合和要素集成,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科普服务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科普服务,努力满足科普需求,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年8月——20*年3月)。主要是: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召开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订创建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科技、科普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4月)。主要是: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明确创建任务,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年5月——8月)。主要是: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按创建要求,自查自检、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区组织力量对科普示范镇(乡、街道)、村、社区和科普示范基地进行验收,在通过验收的同时,搞好总结表彰工作,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主要任务

整个创建活动分为五个方面:

(一)科普组织网络建设

1、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区科协有编制,有人员,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职能转换;镇(乡、街道)科协组织健全,把热心科普事业,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科普工作者队伍,做到有人办事、用心做事。在科技人员较多的非国有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充分发挥科普讲师团和科普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作用。

2、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对现有的20余个区级学会加强管理,开展星级学会评审,建立起比较科学合理的学会工作评估体系和鼓励、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逐步实现由技术交流型、技术服务型向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通过举办科技培训班、学术报告会、听讲座、进修、函授等各种形式,抓好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每年有15%以上中、高级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定期开展科技优秀论文和“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定期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定期开展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和科技工作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3、科技示范户队伍建设。建立起省、市、区、镇四级科技示范户,全区达到1000户。

(二)科普设施建设

1、区、镇(乡、街道)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市政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全面安排,分期实施。

2、城区建设大型科普画廊3处以上,所有社区都要建有标准科普画廊,各镇(乡、街道)至少有1处标准科普画廊,60%以上村有科普宣传窗或科普专栏。科普画廊、科普宣传窗应定期更新内容。

3、区级在城区开辟综合科技活动场所,各镇(乡、街道)建立综合性的科普文化活动中心,60%以上的村要建立相应的科普学校、科普图书室等科普活动场所。

4、区、镇(乡、街道)要逐步实现科普宣传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科普教育宣传

1、每年举行两次大型科普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经常性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技培训、科普展览等活动。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区内外科技人员下村到户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解决技术难题。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要进一步办好已在《*日报》和*电视台开设的科普栏目,并提高栏目质量,扩大收视率。要组织好科教电影的放映和科普图书的发行工作。

3、突出科普重点对象:

领导干部:把讲授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列为各级党校对干部教学和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向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介绍当今自然科学领域的最新动态,帮助干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决策能力。每年邀请一批院士或知名学者来我区作科普专题报告,不断开阔领导干部的科技视野。加强镇(乡、街道)、村党员干部市场经济和适用技术培训。

农民群众:一是继续抓好以农函大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围绕特色农业基地开展科普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名。二是充分发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镇(乡、街道)党校的培训作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与专业技术培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科普培训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青少年学生:以树立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兴趣、创新思维为目标,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要以校园科普节为重要载体,开展科技小活动,建立科技兴趣小组,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大赛、科幻画比赛、科技制作、科技夏令营等科普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

社区居民:组织全区广大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以“崇尚科学生活、创建文明社区”为主题,为社区居民举办科普讲座、科学知识竞赛、科普咨询、科普展览、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办好社区科普画廊,引导社区居民增强科学意识,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5、开展基层科普单位创建。要广泛开展争创科普示范镇、村、社区活动,至20*年底,全区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单位8个,市级科普示范单位15个,区级科普村(社区)个80个。

(四)科技成果推广

1、加大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力度。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横向联系,每年引进农业新品种(系)40个以上,每年推广5-6个农业新品种及4-6个农业重点技术。每年引进、运用工业新技术30项。

2、大力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结构调优、品种调新、规模调大、效益调高”的原则,制定好全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区、镇乡要按照特色农业发展布局,抓好特色示范基地建设。要在全区建立10个区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各镇乡至少创办1个以上能体现本地产业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

3、组织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开发、研究和转化工作。每年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0项。

(五)科普经费投入

区级科普经费按年人均1.5元落实,纳入财政年度计划,专款专用,从创建之年起每年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镇(乡、街道)科普经费应按年人均1.8元的标准提取,并在所在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局人事、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统计局、*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协主席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的合力。各镇(乡、街道)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管理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对科普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科普工作精神,积极研究促进本地区科普工作的办法,区委、区政府将科普工作列为对各镇(乡、街道)、部门的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创新制度,完善政策环境。

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原有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充实,并使其发挥正真的作用。联席会议要审议科普工作的有关法规或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科普工作的政策;审议全区科普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计划;确定需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的重大议题;督促规划、计划的实施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镇(乡)科普工作,推动科普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考核评比制度。为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将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达标的先进单位分级授牌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多元筹措,增加投入。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创建经费列入各级预算。对于科普设施和重大科普活动要给予专项拨款,保证实施。

(四)整合力量,齐抓共管。

创建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面广量大,工作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科普网络优势,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普活动。科技局要结合我区的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协调。农林、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部门的特点将创建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宣传、广电、文化、党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渠道和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民监管、科学监管”理念,围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水平更加均衡、技术支撑作用更加显现、应急处置能力更加增强、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更加普及、群众健康水平更加提高。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把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将我区打造成食品药品安全城,对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覆盖面达100%,直接接触食品药品从业人员100%达到从业健康检查要求,实现餐饮单位持证率达98%以上,城区餐饮单位和镇以上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达100%,8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寄宿制学校和大中专院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厂产品合格率达100%,在基本药物生产和批发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药品流通环节进、销、存及温湿度远程监管覆盖率达100%,100%的药品经营单位设立基本药物专柜和用药咨询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报告数达到300份/百万人口,公众对饮食用药安全和健康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饮食用药安全的满意率达85%以上,辖区内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源发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一)责任体系建设

1、加强工作领导。严格实行领导“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镇(街办)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落实。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各镇(街办)设立1-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各村(社区)聘任一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信息员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检查、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3、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与各镇(街办)、区直创建工作职能部门,镇(街办)与各村(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区、镇(街办)、村(居)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单位)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推进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配置快速检测仪、食品药品快检箱等基本检验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室的快检快筛作用。确保相应的食品药品抽检经费,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2、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化监管水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电子监管和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对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的电子监管平台,并不断丰富服务公众消费查询、举报投诉的功能,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三)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围绕总体目标要求,对全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年,药品生产企业的GMP飞行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的GSP飞行检查覆盖率达到15%以上。不断加大抽验检验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抽验任务,逐步开展区本级抽验检验工作。(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区卫生局)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零售药店配备基本药物并设立醒目的销售区域和咨询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做到监督抽验全覆盖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3、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80%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4、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违法违规食品药品广告监测,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广告规范。(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市公安局分局)

5、构建群防群治的新机制。围绕“无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发生、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饮食用药安全事故”“三无”工作目标,探索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四)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大力开展药品及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和协管队伍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大力开展药品及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和协管队伍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单位)

3、提高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积极支持青峰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重点,建立现代医药物流经营体系,提高辖区企业药品销售市场份额。积极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引导支持餐饮服务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五)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和报纸、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举措,增强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区文广局)

(六)饮食用药诚信体系建设

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医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将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医药使用领域、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以及各类餐饮单位,构建起覆盖全区的饮食用药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估专家队伍,制定完善质量安全与分类监管的奖惩机制,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年10月份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初至11月上旬)

制定《区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创建目标。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相应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上旬至年5月)

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主要领导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科室、到基层、到具体人员。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全面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三)自查整改阶段(年6月)

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足之处进一步整改完善。

(四)迎评迎检阶段(年7月)

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做好迎评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迎接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市公安局分局、区工商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办公室、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为成员的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各镇(街办)、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构建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就近方便、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到年,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比较健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资金人才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有效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年至年,围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效益明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1.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国家资金,启动占地180亩的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搬迁新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建东风、温水、八渡、李家河、东南、曹家湾7个镇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和5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村级活动室,158个农家书屋。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站、镇文体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齐全的新格局。

2.大力加强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支持,为县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成与我县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使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图书馆馆藏图书达到全县人均0.4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

4.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年底,在全县已建成的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新建八渡镇、关山管委会综合文化站,使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至年,全县60%以上的镇、社区建成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水平,保障公众文化权益。

至年,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城乡群众公共文化权利、培育社会价值观、提升文化软实力。

1.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组织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和作家协会、社火协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等单位,继续开展大型文化下乡活动、图书流动阅览、送书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办好广场文化周、社区文艺汇演、秦腔大赛、歌手大赛、自乐班大赛、民间曲艺大赛、“非遗”展示展演展览宣传活动、社火艺术节、关山消夏节、龙门洞道教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全县镇村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次。努力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2.逐步实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多元化。继续深化县级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解放艺术生产力。抢抓全市重点支持300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支持600支基层农村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政策机遇,扶持我县城乡156支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支持其活动经常性开展,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全面实现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共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4.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文化馆、图书馆业务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培训、辅导和调研,人均每年不低于48天;县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下农村、社区服务点活动不少于20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乡镇文化站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大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每年开展群众主题读书活动4次以上。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领导,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电影,全县每年公益性电影放映不少于1932场次。

5.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步伐,建成12个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69个数字农家书屋。年底,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支中心,乡镇有基层服务点、村有“村村通”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使基层群众可以通过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6.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把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打造成省级文化产业园。大力支持县文化产业开发公司、陇县华艺民俗文化传承有限责任公司、陇县创新工艺品厂等有实力的文化专业公司做大做强,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落实。

健全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机构,至年,在现有每镇已有1名文化专干的基础上,再配备1名文化站长,1名网络媒体技术员;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专干。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得低于8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的20%以上)。彻底解决公共文化机构无编制,非文化工作人员占编、文化专干不专现象,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按照省颁标准,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配备3名技术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按照“五纳入”要求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把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于民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文化事业费“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5%”;按照部颁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标准,县级文化馆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全县人均0.60元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按全县人均0.60元拨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运行经费每年6.8万元拨付;镇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按所辖人口人均0.30元拨付,切实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必需的资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陇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对照创建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建设服务工作,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改造提升,迎接国家验收,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常见验收顺利通过。

六、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联络协调,负责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示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亮点,推动我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和有关方案;负责与中省市市文化部门落实上级创建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督察创建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县、镇、村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免费开放、人才队伍等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及决策参考。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县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文化广电部门做好县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文化广电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进而惠及民众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全发展的有效措施。示范区创建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我县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咸秦办发27号)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我区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特制我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日新月异,科技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科普宣传培训工作,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越来越高,科技意识不断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大多数农民群众对农业的新技术,新动向仍不能全面及时掌握和领会。为此,借我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之机,迅速在我区掀起一场全民学科技的热潮,组织广大农民及技术干部积极投身到农民科技培训的热潮中去,通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使农民群众更新知识,掌握技能,全面迅速提高我区农民群众科普水平,力推我区农村和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工作能顺利验收通过,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等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农林畜牧局副局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检查、督查等相关工作。

三、培训形式

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创新培训形式,通过板报、宣传栏、组建农业科技讲师团、出动科技大蓬车、开设科普知识咨询点、科技赶集、散发宣传资料、邀请专家教授讲课等形式,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实用技术,拓宽农民接受掌握农业科技知识的渠道,把政策、信息、技术送到农户家中。

四、活动时间

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制定我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林系统创建科普示范区工作动员会;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培训计划,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面广泛参与科普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目标任务进行培训。

(三)自查阶段

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创建全国示范区活动具体要求,收集整理完善各类资料并进行自查。

(四)验收阶段

自查结束后由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领导小组向区科协提出检查验收申请。

五、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我区的主导产业、主要品种、主推技术、资源优势等方面,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和新方法。对涉农镇办90%以上的干部(含镇办企业干部)及80%以上的村干部进行科普知识培训;在全区培训各类科技示范户100户,80%以上的行政村要有科技带头人。

六、几点要求

示范区创建方案范文第5篇

坚持规划引领,保障发展用地空间

1.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把好用地入门关。从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型和供地政策等方面把好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入门关,对建设项目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拟用地类型等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不符合我区发展定位的项目的不予用地或建议其另行选址,从源头上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2.充分拓展发展空间,多途径争取用地计划。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空间布局,合理利用弹性空间;分阶段系统客观分析规划实施的目标、效益、空间影响等情况,定期对规划成果进行动态评估,滚动修编;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拓展用地空间。做好项目申报包装工作,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以争取省预留计划;积极争取省点供、单独选址计划;通过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区等途径争取奖励指标。3.做好建设规划,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资源向全区重点功能区域、科技创新特别社区和开发园区集聚。

按照“有保有压”的供地原则,做好年度项目用地的保供和跟踪服务

1.超前介入,做好年度项目用地的保供方案。每年11月份对全区下一年度科研研发、基础设施、民生等项目用地的用地需求进行调查,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下一年度用地规模;每年一季度国土分局汇同各街道、园区了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状况、踏勘现场,并结合我区农转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提出项目用地保供计划方案报区政府调整批准。2.全程介入,做好项目用地的跟踪服务。做好项目用地的组卷报批、批后实施、土地供应以及供后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推进例会制度,每月通报项目用地进展,对未按计划推进的项目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途径和办法;建立项目建设开竣工申报和现场设立公示牌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落实多项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成立区存量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存量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盘活、处置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成员单位包括各街道、园区和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监察局、国土分局、城南规划分局等部门。2.加大存量闲置土地调整盘活力度。对批而未征,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且地类未发生改变的土地,相关街道、园区,要尽快申请调整盘活;对存在原意向项目不能落实的,应及时调整给其他用地者;对新引进的项目,不能在计划内安排用地指标的,可在超过两年的存量土地中统一调剂安排。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明确责任,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各街道、园区为保护耕地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将结合全区各涉农街道、园区特色发展和分类考核要求,按照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状签订的任务目标,加强对相关涉农街道耕地保护工作考核,落实有关奖惩规定。2.强化措施,落实保护任务,保证基本农田保护经费。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区国土分局开展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定落界,建立数据库,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设立标牌、界桩、落实保护制度和区块保护责任人。规范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工作,对国家重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规定落实补划基本农田,其他项目一律不予占用。3.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属地化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倒逼建设项目少占或不占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年6月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创建活动指标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营造活动氛围。(二)实施阶段(年6月—年7月上旬)。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体措施,全面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用地指标,重点抓好土地使用权批前调查、批中审核、批后监管,确保达到省、市创建活动考核标准要求。(三)总结提高申请检查验收阶段(年7月)。对照省、市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及时整改和完善不足之处,形成创建活动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迎查、验收准备和建立长效管理制度。